美国公民海外已婚夫(妻)及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在等待绿卡期间可进入美国与家人团聚。(限美国移民局、海外领事馆以及包裹三、包裹四的书面作业)
案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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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K-3签证可以多次往返。有效期为2年,2年内申请调整身份。美国公民可以为其配偶申请K-3签证,提出申请的前提条件是:该外籍人士必须已经和美国公民结婚;美国公民已经为其外籍配偶申请I-130亲属移民; 美国公民配偶的I-130 目前正在移民局审理中,而这个公民的配偶希望先行进入美国与公民团聚并在美国办理移民面谈手续,除此之外,也许对于某些配偶在美国面谈要比在领事馆面谈要容易通过。海外配偶的小孩(21岁以下未婚)则可以以K-4签证入境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