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包括任何文字、名称、标志或上述各项的组合,用于保护商家的与其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标志性资讯,防止竞争对手使用此类资讯。商标可以是有特色的文字 、短语、标识、标志、标语或其他能够使本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别开来的东西。商标的保护期为20年,可以无限制重新申请。
作为商标,必须在消费者的头脑中形成一个概念:它是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
商标最初的目的是用来保护消费者的。如果相互竞争的企业使用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那麽消费者就会不清楚自己购买的商品的到底是哪家企业生产的。这种迷惑会导致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品质并不如自己想要的。
商标法主要是为了防止商业欺诈,有些不诚实的商家会故意模彷别的商家的商品,如果品质低劣的商品冒充一个很有名的商品出现在市场上,那消费者就会因为商品的低劣而对驰名商家很不满意,错误的责备它,从而有损其名誉。
商标因为不同的实力和受保护的程度不同。从受最低保护的到最高保护,商标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般性商标告诉消费者产品类型的名称而不是特定的品牌。“晚餐卷”就是麵包产品的一般性标籤。一般性的商标是不受保护的,因为它们并没有表明产品的来源,而只是说明产品的类型。
合法的商标可能会因为过于成功而变的普遍。当一个商标变成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时,它所代表的就是商品的类型了,所有者就会因为商标的普遍性而丢失这个商标权。例如,不能用"肥皂"为洗涤剂的商标,也不能用"脚踏车"为自行车的商标。
不同与一般标记,“绒毛晚餐卷”就会被认为是一个描述性的商标,因为这个商标描述了产品的一些特徵。描述性商标是不受保护的,除非他们因为长期使用而拥有了“第二层意义(Secondary Meaning)”。
“第二层意义”是一个法律术语,当一个描述性商标和一个特定的品牌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就不仅仅是对产品的描述了;具备第二层意义的标记可以直接做主要注册说明性标记可以用已具备第二层意义争取附属注册商标使用。
“轻轻羽毛” 就是产品的一个暗示性商标. 消费者会把产品的特点和产品的名字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