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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ALC区域中心项目与其他EB5项目相比,有什么优势和特点?
与其它EB-5项目相比,ALC区域中心的504贷款项目有以下几大优势和特点:
1.从资金安全和就业到位角度:1)504贷款项目是美国EB-5项目中唯一使用第三方美国联邦政府进行项目风控的项目。正常情况下,美国政府不会使用政府资源审查EB-5项目,为商业项目背书。但504贷款本身是美国政府联手商业机构共同给企业贷款的项目,美国政府向获批企业发放第二贷款,必须承担贷款回收的风险,因此美国政府必须通过严格审查,淘汰掉还贷能力可能有问题的企业。而美国移民局在审核一个EB-5项目中并不针对项目的商业风险进行任何评估或筛选,因此其它所有EB-5项目都不可能有理由使用政府风控机制,普通EB-5项目甚至连一般第三方风控也无法做到。
2.504贷款项目是EB-5项目中唯一使用第三方大型建筑公司对项目提供建筑资金第三方管控+完工担保的项目。美国大部分新建项目的开发商习惯使用建筑保险(Construction Bond)控制建筑风险,但该保险只能保证施工出现问题时有经济赔偿,而无法彻底保障在预算不增加情况下项目施工的最终完成。美国借贷中心通过纳斯达克上市的大型建筑公司Tetra Tech(德聪)提供给每个获批的504贷款项目做资金管控和建筑完工担保。按照协议,德聪将在任何建筑施工问题出现后扮演救火队的角色,在不增加预算的情况下协助完成建筑施工。
3.我们ALC区域中心与每个贷款企业没有关联关系,不参与贷款企业的营运、土地买卖和建筑开发,ALC区域中心与EB-5投资人的立场一致,不存在将融资、放款、开发、监管混为一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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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问:ALC区域中心项目的服务费如何收取?
答:ALC项目的服务费:$6.8万美元,包含项目发行、设立公司、银行开户、资金来源报告、全程的移民律师费;如果主申请人为13~18岁小孩,则加收$5,000美元文件费。项目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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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问: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是由什么决定的?项目的资金结构是怎样?政府的资金投入是多少?是否有抵押资产?抵押清偿顺位?
每个项目的预算一般等于土地加建筑(包括要开发建筑)的客观估价,由第三方评估公司通过正式估价报告提供。项目一旦获得中小企业局的批准,企业会同时获得两个贷款:金融机构的第一贷款(包含EB-5投资资金)和中小企业局通过认证发展公司(CDC)发放的第二贷款。按照《中小企业法》规定,第一贷款比例不得少于项目批准总预算的50%,第二贷款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批准预算的40%,剩余比例是企业的自投入资金,不得少于批准预算的10%。按法律规定,企业使用504贷款购买或者开发的土地加建筑(包括要开发建筑)在两个贷款的回收过程中将作为贷款的固定资产抵押品。金融机构的第一贷款(包含EB-5投资资金)占据清偿的第一顺位,具有优先于第二贷款的赔付权。中小企业局的第二贷款处于清偿的第二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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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问:ALC区域中心项目的就业人数如何保证到位?
1)项目的就业只使用建筑开发过程产生的间接和衍生就业,不依赖经营状态下任何就业。而只要建筑顺利完工,美国移民局就认可这些建筑的间接和衍生就业永久性到位。2)ALC通过纳斯达克上市的大型建筑公司Tetra Tech(德聪)提供给每个获批的504贷款项目一份资金管控和建筑完工担保协议。德聪的这份协议可以保证所有建筑顺利完工。因此,这样的技术性设计,可以保证在I-829申请前每个投资人所需要的所有就业都能早早顺利到位。“完工担保,一了百了;人未登陆,就业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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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问:如何保障投资人的投资款在5年后能顺利偿还?
答:美国移民法不允许使用资金的项目向投资人承诺任何比例的还款,因为这样做等于把还款的风险完全清除,不符合50万投资款必须在I-829批准前始终处于风险之下的法律要求。但504贷款项目有着雄厚而真实的还款渠道:
1) 项目工程通常一年左右完工,完工即开始经营,有四年左右的时间来获得现金流偿还投资人贷款。
2) EB-5与金融机构的出资处于第一顺位,美国中小企业局贷款则位于第二顺位。任何贷款违约情况下如果美国中小企业局想拿回它的第二贷款,必须首先保证抵押资产拍卖后100% 清偿完EB-5出资组成的第一贷款。
3)资金退出机制灵活。由于504贷款在美国金融市场上是标准的金融产品,所以一旦出现贷款违约,贷款可以很轻松的找到二级市场的买家。并且每个投资的504贷款项目都有2-3倍以上的抵押物进行抵押,保障50万本金如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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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问:ALC区域中心项目运作504贷款的优势?
答:ALC区域中心是美国境内第一家将504贷款项目与传统的EB-5项目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的专业贷款机构,拥有美国金融借贷执照。到目前为止,作为美国最大的非银行504借贷机构,美国借贷中心是在美国境内唯一做504贷款项目的EB-5区域中心,也同时是美国中小企业借贷行业中唯一使用EB-5资金作为借贷资本的金融机构。到2015年11月为止我区域中心已成功过户管理了37个504贷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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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问:ALC区域中心项目招募多少位投资人?投资金额多少?投资年限几年?
答:ALC区域中心的504贷款项目有很多,每个项目招募的投资人从2~20人不等,投资金额目前为$50万美元,预计投资金额会随美国法案的变更而有所上调。投资年限至少5年,直到投资人获得正式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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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问:什么是“履行职责令”?
答:履行职责令在移民上是一项在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强制美国移民局完成它的工作职责,例如审核I-526或者I-829申请。当移民局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核,提起该诉讼是很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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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问:怎么使用“履行职责令”?
答:一旦提起履行职责令诉讼,美国司法部将委派一位律师处理该案件。这位律师将通知移民局该诉讼已经提出,并询问移民局官员诉讼中提到的移民申请具体状态如何,从而可以回复法庭。然而,几乎所有情况下对移民局来说,迅速审核完成拖延中的申请比继续打这一诉讼官司都来得更容易。所以实际上,履行职责令的诉讼可以通过美国司法部给移民局施加巨大压力,使其对拖延中的申请作出快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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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问:如果移民局决定把诉讼打下去会怎样?
答:假如移民局决定把诉讼进行下去,诉讼会经历收集证据的程序并最终出庭,全部诉讼完成需要最多一年时间。然而,“履行职责令”诉讼极少有诉讼会进行下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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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问:我何时可以提起“履行职责令”诉讼?
答:投资人可以在他/她的申请等待时间一旦超过该类申请平均审批时间后提起履行职责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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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问:提起“履行职责令”诉讼会给我的申请带来不利的影响吗?
答:
不会的。移民局如果报复或者出于刁难目的发出补件通知或拒绝书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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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问: “履行职责令”诉讼提交后多快我可以收到移民局决定?
答:通常,除非移民局决定把诉讼打下去,移民局都会在“履行职责令”诉讼提交后迅速和解。从递交“履行职责令”诉讼到移民局对审批案件作出最终决定通常会花90天到150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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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问:谁可以申请投资移民?
答:EB-5对申请人没有教育背景或工作经验的要求,只要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投资,并证明其来源合法,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投资移民。同时,申请人可以携带配偶以及21岁以下的子女一起移民。我们这个项目13~18周岁的小孩也可作为主申请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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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问:永久绿卡申请的要求是什么?何种情况下申请会被拒绝?
答:永久绿卡申请要求的材料除包括I-526 阶段一部分材料外,还包括商业规划的执行情况,投资在使用中的证明以及创造就业的书面证明。该申请可能被拒绝的理由包括区域中心未遵照移民局审批通过的商业规划要求处置投资款,就业明显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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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问:什么是直接就业,间接就业,衍生就业?
答:根据美国联邦法第八章(8C.F.R. §§ 204.6 and 216.6)的规定,EB-5 区域中心项目创造的就业机会既可以包括直接就业,也可以包括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以一家餐厅为例:
直接就业:指餐厅的直接工作岗位,比如服务员,厨师,前台经理,需要提供正式雇员文件(工资单 payroll records, I-9 forms, )等,这种就业是最难创造的;
间接就业:给这家餐厅提供原料和设备等经营条件的“上游”行业,这些行业为此新增加的就业机会就是间接就业机会。这些“上游”产业包括超市,农场,食品批发公司,餐具生产厂等。
衍生就业:有了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后,这些新上岗的雇员,包括餐厅的服务员,厨师,经理以及超市/农场/食品批发公司/餐具生产厂的新增员工,领取了工资,随之与各自的家人开始了正常的生活消费。举例来说,这些生活消费包括去麦当劳买快餐,去沃尔玛购买生活用品等。生活消费的增加导致麦当劳和沃尔玛这些接受消费的“下游”产业业务量增加,麦当劳和沃尔玛也因此必须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这种消费领域派生的就业就是所谓衍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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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问:I-829申请中,移民局是如何确认间接和衍生就业的?和直接就业有何关系?
答:对于直接就业如何推动间接及衍生就业的计算,有针对地区和行业的非直接就业参数(Multiplier)可以使用,因此间接和衍生就业是以直接就业数字为基础,结合该地区行业一个客观参数产生出来的。但是不是所有就业本质由直接就业决定。根据移民局接受的“资本消费”就业理论,间接和衍生就业同直接就业不再关联,而是相对独立的消费结果,不再需要看同时创造了多少直接就业。间接和衍生就业的确认简单到只需要证明这笔钱是否花到了正确用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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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问:什么是建筑就业和经营就业?
答:大部分EB-5项目都是新公司新项目,启动初期经常会有一个建筑开发的施工过程。建筑开发和装修一旦完成,企业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营业规划正式开门营业了,这时候企业就过渡到了经营状态。在就业划分上,所有就业都可以归入两个互无交集的类别:建筑就业(construction jobs)和经营就业(operational jobs),前者是企业在建筑开发状态中由建筑施工产生的就业,后者是企业在经营状态中围绕着生产经营产生的就业。注意,并不是所有EB-5项目都有一个建筑开发过程,因此建筑就业并非每个项目都有,但所有EB-5项目最终都会进入经营状态,都可以创造经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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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问:如何计算建筑就业?
答:绝大部分EB-5 项目的建筑就业都采用“建筑成本”(cost of construction)的方法计算就业。这也是移民局通常最为接受的建筑就业计算方法。这种方法是从建筑预算出发,根据建筑预算总额计算出相应的直接,间接及衍生就业。这里的建筑预算包括以下两部分建筑花费:1)建筑硬性花费(construction hard costs)和 2)家具,固定装修和设备(FF&E, Furniture, Fixtures & Equipment)。注意,除了以上两种费用,其它在建筑过程中的花费,比如设计费,规划费以及政府的各种收费等都不可以算作建筑预算的一部分,对创造就业完全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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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问:SBA 504贷款的性质和目的是什么?
答:SBA 504贷款由于能够提供比普通商业贷款更低的利率及相对贷款抵押品价值比例更高的贷款总额,自问世以来深受美国中小企业的欢迎。作为美国联邦政府直接经营管理的项目,SBA 504贷款一直被美国政府当作推动美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美国政府通过法律规定对SBA 504贷款的资金使用目的和申请企业资格作了极其严格的限制。
SBA 504贷款的资金使用目的明确,只能用于开发或购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固定资产。典型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室,商业店铺,酒店,生产厂房,仓储等。少量生产设备只要符合10年以上折旧期的要求也可以作为贷款购置对象。如果企业申请504贷款目的在于买卖固定资产取得投资盈利而非自用,比如贷款申请企业本身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则不符合该贷款的基本资格要求。同时,SBA也严格规定任何赌博行业的企业不得申请504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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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504贷款?
答: 按照SBA的审批要求,只有具备快速扩张条件,盈利稳定并能保证未来几年内持续增长,同时有增加雇员需要,信用良好,有足够还贷能力的企业才符合获得贷款的资格。申请贷款企业必须填好SBA 504贷款 申请表(1244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所有公司财务,税务,信用等方面的证明,还必须提供一名或多名有雄厚经济实力的贷款担保人的资产和信用证明,由代表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的CDC来根据SBA规定的504贷款审批要求审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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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问:504贷款的审批需要多久?要满足哪些标准?
答:SBA 504贷款的批准涉及到三道不同的贷款批准程序:第一贷款借贷机构的批准,CDC的内部批准以及SBA最终批准。需要明确的是,没有SBA对具体项目的最终书面批准书(SBA Authorization),申请贷款企业就无法按照SBA 504贷款的规定得到两个贷款中的任何一个。
通常,第一贷款借贷机构的审批与CDC的审批是同步进行的,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第三方文件(可行性分析,环境报告,估价报告,建筑合同,建筑担保合同等)到位速度,以及申请企业的配合程度不同审批的时间长短也有很大差别,最快的审批程序大致需要2个月,慢的情况下5-6个月也属于正常。
CDC的审批原则完全遵照SBA标准操作流程 SOP 50 10 5的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七道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财务分析,根据损益记录做的还贷能力分析,对比行业均值做的财务趋势分析,针对企业主和管理团队做的个人信用和行业经验分析,抵押资产估值和清偿能力分析,企业信用和贷款担保人信用分析等。当CDC内部审核通过后,CDC会把所有申请企业信息提交SBA做最终批准,这个过程如果顺利大致需要两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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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问:504贷款资金如何发放与回收?
答:通常在SBA批准了一个504贷款后一两个星期内贷款就要完成过户交割。
借款企业如果是开发建设新的固定资产,在贷款交割日,借贷机构会得到企业签署的贷款协议和待开发固定资产的抵押文书。
在贷款交割后,企业启动建筑施工,并按照建筑施工的实际资金需要每个月分批接受不同来源的所有贷款款额。
通常借贷机构会聘请第三方资金管控公司对每一笔汇款的具体用途进行严格审核,并取得相应收据备案,监督企业按照项目实际需求使用资金。
企业在建筑开发过程中的贷款还款通常是通过贷款交割日强制要求企业预留足够数额资金来保证的,因此企业在建筑开发过程中不存在迟付或止付贷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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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问:美国中小企业局提供的第二贷款资金从哪里来?
答:在每一个批准的SBA 504贷款中,CDC都要代表美国政府提供第二贷款给获批企业。
第二贷款的总量不得超过批准预算的40%。这个第二贷款的资金本身并不是直接来源于美国政府的联邦预算,而是美国政府利用自己的政府信用在金融市场上筹集来的。
具体做法是,在SBA批准了一个504贷款后,美国政府会正式在金融市场上针对长期机构投资人 (退休金公司,保险公司,大型基金等) 募集用于第二贷款的资金,并以政府名义100%担保第二贷款的企业还款。未来在企业违约,迟付或止付应还贷款的情况下,美国政府归还长期投资人还未回收的贷款本息。由于美国政府使用政府信用担保,这部分第二贷款的募集从来不缺乏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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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问:为什么政府的第二贷款处于第二清偿顺位?
答:为加大金融杠杆的力量,撬动更多银行资本投身中小企业借贷,美国政府在项目的设计上把第一清偿顺位的有利位置“让”了出来,“委屈”地退到第二清偿顺位。这样一来,金融机构的第一贷款就处于抵押的第一清偿顺位。与此同时,抵押资产的总评估价值相当于第一贷款的两倍。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贷款违约,第一贷款在追偿中处于明显更安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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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问:504贷款如何严防违约的发生?
答:SBA 504是美国联邦政府全力支持的贷款项目。SBA在全美国范围培训了270家非赢利性质的认证发展公司 (CDC) 协助寻找符合资格的企业并完成贷款的审批。由于SBA/CDC的第二贷款处于相对危险的“第二清偿顺位”,CDC必须彻底进行尽职调查以避免由贷款违约引起的任何经济损失。面对美国联邦政府的资质审核,申请企业几乎没有任何可能施展欺诈。因为美国政府的投资 (SBA第二贷款标准贷款时间是20年) 将贯穿第一贷款投资的整个过程,任何伤害企业的欺诈或违法行为都能通过强大的政府资源轻易进行及时的矫正。
由于504贷款审批风控极其严格,获批贷款的企业现金流充足,发展速度快,在504贷款的还贷过程中违约率极低。由于每个项目都有价值充足的固定资产作为贷款抵押,同时还有资产实力雄厚的贷款担保人,在贷款违约情况下完成资产没收清偿找回贷款损失也相对容易。这使得504贷款项目成为美国最安全的金融投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