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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并购投资移民 | EB-5 Pilot Program | |
出场机制 | 投资人获得绿卡后,美国中小企业原价买回投资人持股 | 隐藏风险: 1.收益以多报少,甚至未入公司账号; 2.先进先出,还是一起结算? 3.投资项目如何变现,价位是否合理? 4.出场手续费、律师费、交易更名费是否合理? |
投资地区 | 美国中小企业所在地 | 移民局(USCIS)批准的地区中心(Regional Center, RC)。 |
投资金额 | 美国中小企业总价值的51%-100% | 50万美金-100万美金投资金额交由计划主合伙人(Promoter)按商业计划支配运用。 |
筹备周期 | 并购已经成熟运营的美国中小企业,资金随即投入,继续开展业务。 | Pilot Program皆为大型投资案,开发周期通常四年以上。在投资前5年,难有盈利。 资金未能筹足,投资计划是否按照时间表执行? |
投资周期 | 三年左右 | 五年以上 |
营运开销 | 几乎没有 | 所有投资金额一次性投入,管理合伙人支领薪水、红利。营运开销由整体RC运作,投资人无法了解资金开销的明确动向,间接承担其它人事开销。 |
本金风险 | 投资人有权参与决策公司日常业务,随时掌握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投资人获得绿卡后,美国中小企业原价买回投资人持股。 | 1.浮报开销,整体资产缩水; 2.项目资产被“五鬼搬运法”转移隐藏他处。 |
绿卡风险 | 绿卡申办由从业多年的移民律师进行文件、表格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和审阅、送件,使各项条件满足移民法的要求,顺利获得绿卡。 | 可能因执行不力,造成无法通过去除条件式身份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