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82岁的默多克向纽约州高等法院提交离婚文件,申请法院判令他与妻子邓文迪离婚。双方随后聘请大牌律师,为争夺财产做准备。据美国媒体报道,默多克净资产高达112亿美元(约合687亿元人民币),邓文迪可能从中分到10余亿美元。这与人们想象中的美国夫妻离婚财产对半分的认识存在巨大差距。邓文迪究竟能够分到多少财产?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夫妻离婚都怎么分割财产?
确认财产权属是离婚分割财产的基础
任何一个国家的夫妻离婚,最核心的问题都是财产分割,而确认财产的权属是分割财产的基础。
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典及相关婚姻法规中,都有专门的条款对夫妻共同财产及非共同财产进行阐述、界定。一般而言,夫妻离婚时只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在时间概念上,夫妻共同财产特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存续期间”指的是男女结婚后至婚姻关系终结这个纵向的时间区间。
由于地域文化差异和各国法律体系不同,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认定为对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差异对各个国家甚至同一个国家不同地区的离婚案件财产财产分割都会带来不同的影响。
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
A.
财产协议
财产协议存在于婚前协议、婚后协议以及离婚意向提出后夫妻双方达成的其他协议中。婚前协议是许多国家处理离婚案件时,最常用于财产分割的依据之一。
签订婚前协议在欧美国家非常普及,获得法院或其他权威机构认可的婚前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定约束力。
在西化程度较高的日本、韩国的现代家庭中,签订婚前协议也较流行。中国的《婚姻法》中也有关于婚前协议的内容,但现实中签订此类协议的普通家庭非常少。在中国,婚前协议主要存在于豪门婚姻中。
B. 司法判决
通过法庭判决分割财产是全球通行的一种夫妻财产分割方法。
大多数国家有关离婚案财产分割的法律似乎都很讲道义,或多或少偏向女方。部分欧洲国家甚至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女方罹患重病,离婚后男方有义务赡养前妻一生。
追究导致婚姻破产的过错方的责任,也是大部分国家在务实中的一个共同特点。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在法庭分割财产时通常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部分国家的财产分割方法
A. 美国:一国两制
美国审理离婚案件依照的是州法律,不是联邦法律,而各州的法律并不完全相同,这在世界上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现象:美国的50个州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财产分割方法。
1. 共同财产对半分
加州、德州等10个州对已婚家庭财产实行“共同财产”法律保护,男女结婚后,不论一方是否工作,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所赚的钱或债务均为双方共有。夫妻离婚采用共有财产分割法,离婚后家庭财产对半分。
2、公平分割财产
剩下的40个州实行公平财产法律,即在婚姻期间,夫妻两人谁赚的钱、谁积累的财产归谁所有。男女离婚时分割家产按照公平分割财产法执行。
B.
英国:离婚照顾女性,造就大量富婆
英国认为女性在抚养子女、照顾家庭上的贡献更多,夫妻离婚女方应多分财产。
法官会考量个人取得收入的能力、对财产的需求程度以及婚姻期间的生活标准等因素,通常情况下,女性可获得丈夫个人财产的一半。
英国是一个允许双重国籍存在的国家。如果一个妻子拥有两个国籍,她可以在两个国家申请离婚,从丈夫那里获得两份财产。据统计,因为长寿和从离婚中获得大量财产,英国富婆越来越多。
法国:追究过错,“惩罚式”分割财产
法国的财产分割法简单而严苛,如果没有婚前协定,夫妻双方的所有财产都属共同财产。如果两人协议离婚,财产可自行协商分配。倘若一方提起诉讼,两人都必须如实提供财产清单,如果有人妄图瞒报财产法庭将没收隐瞒的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在通过诉讼判决的离婚案中,财产的分割还与婚姻的破裂是谁的过错有关。法官会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一方做出“惩罚式”财产分配处理,将更多的财产判决给离婚案中无辜的一方。
如果一个法国男子与患有疾病的妻子离婚,他可能会判决赡养妻子一生,以弥补婚姻终结给女方造成的物质或精神伤害。
德国:房子归妻子,动产平分
德国法律认为,女方是弱者,在分割财产时应给予充分考虑。原因在于妇女在婚后对家庭的贡献大于男人;她们操持家务、生育子女,放弃职业生涯转为家庭主妇,这既是女方对家庭的贡献,也是对社会的贡献。因此在财产分割中,法院会更多地照顾妇女和婚生子女的利益。
德国法院在审理离婚案分割夫妻财产时,明显偏向作为弱者的妻子,除非妻子主动提出离婚。比如,作为不动产的房子自然是归妻子,动产(股票、现金等)则一分为二。
日本:丈夫所得归丈夫,妻子所得归妻子
日本实行“夫妻分产制”,即丈夫所得归丈夫、妻子所得归妻子。离婚时分配的共有财产包括:夫妻共同名义所得财产及共同生活所需要的家具、资金等。无法确定归属的财产推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合作所得,但在一方名下的视为事实上的共同财产。
2007年,日本新法规定离婚后妻子最多可得婚姻期间丈夫退休金的一半。该制度让习惯在外面花天酒地的日本男人变乖了不少,福冈一家杂志社的出版人说,“妻子现在可以得到50%(丈夫的退休金),男人们因此开始学习如何倾听老婆的话,还学会了打扫卫生和做饭。”
韩国:按贡献大小分配共有财产
韩国法律处理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对家庭共同财产形成的贡献大小”,即公平财产原则。
韩国《民法》规定,原则上婚前的个人独立财产、婚前个人资产所产生的收入、租金、利息、红利、结婚前已获得的退休金、个人礼物等,都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可单方保留,不按共同财产分割。即使是婚后,如果以个人名义获得的财产,也不属于共有财产。
2006年,韩国实施新法,女性在离婚分财产时可以得到的份额由此前的30%提高到了50%。
文章来源于:互动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