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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遗嘱信托相关问答及操作指南(五)
浏览次数:9442    添加时间:2018/9/12    来源:Frank Tsang臧煜卓

49. 什么是实际代理人(Attorney-in-fact)
在书面的委任书文件中指定的、代表签署文件人(称为被代理人)行事的人。实际代理人的权限和责任取决于委任书文件中的规定。

50. 什么是健康护理指示(Health Care Directives)
允许你书面陈述你的医疗护理意愿,并且指定一个人确保这些愿望能够实现的法律文件。

51. 什么是监管人(Conservator)
法院会为一个在身体或精神上丧失处理能力的人任命一个管理其经济事务或提供人身照顾的人,这个管理者就是监管人。

52. 什么是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
联合共有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平等拥有某项财产,并且在其中一个共有人死后,他/她对财产所有的权益直接转给其他生存的共有人。如果是在丈夫和妻子之间的联合共有,可以称为完全共有(Tenancy-by-the-Entirety)。

53. 什么是一般共有(Tenancy in Common)
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可能是等额或者不等额)。在其中一个共有人死后,他/她在财产中的份额转移给他/她的继承人,而不是转给其他生存的共有人。

54. 什么是死后即付的账户(Payable-on-Death Account)
你可以对任何种类的新账户或者现存账户指定一个受益人,由他/她在你死后直接继承你账户里的钱,避开了遗产认证法院的参与。这是一种避免遗产认证的简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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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遗嘱手册
遗产认证与遗嘱争论概述
个人生前信托指南
共有生前信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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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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