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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宣布执行“公共负担”新规,使用指定公共福利可能被拒移民!
浏览次数:3649    添加时间:2019/8/14    来源: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美国时间2019年8月12日,国土安全部(DHS)公布了公共负担新规的最终规则。该新规由川普政府提出,明确规定了非移民外籍人士,需要确保自己有自给自足的能力,或者可以依靠家庭、担保人、私人组织资源,而不是公共资源。

参考文章:《2019年联邦贫困线已出台,经济担保须以最新联邦贫困线为准
 
国土安全部修订了“公共负担”的定义,新规规定“公共负担”指在36个月内,如果领取一项或多项指定公共福利超过12个月即为公共负担。如果一个月内领取两项指定公共福利,即记为两个月。

新规定义了“指定公共福利”的范围:社会安全生活扶助金(SSI),贫困家庭临时资助(TANF),补充营养资助计划(SNAP)即粮食券,大部分医疗补助计划,以及部分住房补贴计划。
 
新规同时排除了公共福利中的某些类别:美国军队和预备队服役的个人,其配偶及子女的福利;部分国际被收养者和获取美国公民身份的儿童的福利;21岁以下外国人和孕妇的医疗补助(Medicaid);部分学校的医疗补助(Medicaid);紧急医疗服务的医疗补助(Medicaid)。
 
另外, 新规不适用于:难民,庇护者,特殊移民青少年(SIJ),人口贩运受害者(非移民),犯罪活动受害者(U签证)或家庭暴力受害者(VAWA)等基于人道主义移民计划的申请人。
 
注意:新规规定,如果某些非移民外籍人士在使用了指定公共福利后,他们将不能申请非移民身份延期或改变移民身份。
 
新规还解释了移民局如何在有限的情况下行使其酌处权,即在公共负担基础上为移民申请被拒的外籍人士提供可以缴纳公共负担保证金的机会。最终规则规定最低保证金金额为8,100美元;实际保证金额将取决于个人的情况。
 
新规将取代1999年关于公共负担临时指导指南,并于2019年10月15日生效。移民局将对在生效日期或之后邮寄(或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申请来适用新规进行裁决。移民局在新规生效日期(移民局邮戳和电子提交)前的申请还是根据1999年临时指导指南进行裁决。

移民局将向公众提供其他相关详细信息,作为与新规实施的公共宣传的一部分。在未来几周内,移民局将为公众和其他感兴趣的团体举办参与会议,以确保公众了解哪些公共福利包含在公共负担内。

USLawChina提醒:对于曾经有过使用公共福利纪录的人来说,新规的生效对未来申请非移民签证或身份转换都会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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