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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配偶持B-2入境被拒,护士移民雇主失联怎么办
浏览次数:7049    添加时间:2013/2/26    来源: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贺秀娟律师长期从事移民法和家事法执业,每天都会遇到客人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少问题比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贺秀娟律师事务所将这些问答整理后陆续公布在网站,供更多读者浏览了解,获取有用的信息


翟先生问:

我于2011年再婚,和孙女士结为伴侣,孙女士有美国绿卡,并在美国居住了多年。婚后我以一个旅游者的身份前往美国探亲,美国大使馆给我的签证时间是一年,进入美国时海关给我半年期限,最后我在有限期限内回到了中国。到美国旅游的第2天,我和我的夫人就向移民局递交了我的移民申请,我在美国期间,收到了移民局给我的回复函。根据签证有效时间,我还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到美国与我的夫人孙女士再次团聚。我也是办理了往返的机票,准备在美国居住规定的时间,按时返回中国。然而这次到美国的过程中出现了我在机场被拒签的事情。海关的官员让我做出选择,要么按照美国法律办事,要么当时返回中国。由于我对这些事情不太了解,没有经历过这些事情,于是我就选择了回国。对于我出现的这种情况,请问应该怎么办?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答:
您这种情况基本是因为有移民倾向而造成入境被拒,因为以B2签证赴美探亲前提必须是并不以移民为目的,而您已经递交移民申请,并且处在排期当中,所以会在入境的时候被拒。如果您现在还想重新申请B2签证去美国与夫人团聚,一定要有合适的理由、有力的证明材料和解释才能再次获得签证,否则再签很困难。我们需要查看你们当初的移民申请材料、了解现在要去美国的理由和你们夫妻的工作、家庭计划等。此类疑难件一般会需要律师代表来重新申请签证;如果目前不重签旅游签证,将来移民面谈时也还是需要对这个情况能作出合理的解释,以免移民被拒。

Vicky问:
我2007年10月申请EB-3护士移民 现在已经收到NVC的案件号,却连络不上雇主,若雇主不愿再协助完成签证程序,我该怎么办?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答:
应聘移民一定需要雇主的协助,否则您将来无法在领事馆完成面谈程序。如果雇主不愿再协助会导致申请终止,您要寻找另一家雇主重新开始移民手续,建议您再尝试尽量和雇主联系并协商。如果还是不行,可以就当时您和雇主达成的条件和具体情形向贺律师咨询寻求专业建议,委托律师和雇主联络,督促雇主完成移民手续。

 

贺秀娟律师简介
贺秀娟律师,自1990年起在美国执业,专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为求达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贺律师必和客户直接沟通,作深入了解,以在法律范围内,凸显出客户的特色,并主动向移民局及有关部门追踪案件之进展,在有关高科技人才、杰出人士、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独到之经验,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难度较高的案件,如画家、气功师等。
在家事法方面,贺律师尤擅家庭暴力援助、离婚调解、协议离婚、婚前、婚后协议等。虽然贺律师对离婚诉讼有丰富的经验及娴熟的法律知识,鉴于法院不断倡导当事人应努力尝试用协议、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贺律师目前不再接办离婚诉讼案件,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注在说明客户和对方达成协定,并尽量减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
贺秀娟律师对客户委托之案件,无论是何种类别,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立场着想,以服务大众的心态,专业地为客户处理各种法律问题。许多客户都能感受到这种心意,而变成贺律师的好朋友。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jessieh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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