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美国EB5的投资人,其资金来源不见得是自己赚来的,多半是来自其他人的帮助,而无论自己或其他人的资金也有许多是来自房地产的贷款方式,一旦EB5的H.R.5992
提案通过生效,那么会有哪些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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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赠与来源的限制:提案规定未来赠与人必须是申请人的近亲,包括配偶、父母、超过21岁的未婚子女、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其他人譬如朋友,远亲,阿姨,舅舅,叔叔伯伯,都不符合资格当赠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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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借款方式的限制:新的提案规定借款必须来自有借款资质的银行或借款机构,借款必须用个人财产作为抵押,且抵押物的价值必须超过借款金额。这意味着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方式也不符合资金来源的规定了。
提案如果会被通过,通过生效日期,预定最快在2017年1月通过,最慢在2018年1月通过,这跟美国大选的当选人有密切的关系,不同人当选,有不同的参议院结构以及不同的司法委员会主席的人选,由于两方的人选几乎很清楚,而且他们在移民法甚至EB5修法的方向上都有明确的各自主张,各有各的诉求,对于投资名额的增加,保障投资人的投资,监管区域中心的金融管理上都有着墨。
因此Frank认为,在目前投资额还只有50万美元,赠与来源还未限制,借款及抵押的方式也还没被局限时,投资人应该立即选择好的区域中心项目办理,投资人所担心的事情,未来新法将对投资人的保障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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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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