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会计簿记时一般使用两种基本的会计决算原则: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和现金收付制(Cash Basis)。
虽然多数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但具体哪种方式最合适,取决于销售量大小、公司结构以及是否采用赊账的销售方式。
使用权责发生制,不管现金是否实际经手,都要在收入和支出发生时进行簿记。发票开出时就要销售入账,而不是等到收取现金时。这种方式的一个不利点是:在实际收到现金前就需要缴纳收入所得税。
现金收付制是根据企业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进行簿记的最简单方式。独资企业和没有存货清单的企业,很多都采用现金收付制。从税务角度看,新设立企业采用现金收付制是有利的,因为收入可延到下一年,而费用在当年付出即算。
在决定采用哪种方式时,应该向会计师咨询。如果你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美金,企业结构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就必须使用权责发生制;有存货清单的企业也必须采用该方式;如果是采用赊账的销售方式,也最好使用权责发生制。而以现金为基础的小型企业或小型服务企业适合采用现金收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