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信托(living trusts),也称为可撤销的生前信托(revocable living trust)或者生前有效的信托(律师的叫法,“inter vivos”trusts)。之所以叫做生前信托,是因为你是在生前设立的信托,而不是在你的遗嘱中设立的。 生前信托的出现是让人们做出关于遗产认证方面的计划。在信托里持有你的贵重财产在你生前几乎不产生任何的法律后果,因为你控制着这个信托。如果你愿意,可以随时终止该信托。但在你死后,信托持有的财产会很容易地转移给你希望的家人或朋友――无须遗产认证(probate)。信托文件的条款(和遗嘱相似)授权受托人做出这个转移。遗产认证法院对信托里持有的财产没有任何的法定权力。 你可以看出,生前信托的功能很多地方和遗嘱相同。关键的区别在于通过遗嘱留下的财产必须要通过遗产认证,而生前信托的财产可以直接转给你的继承人。 可撤销的生前信托的利弊: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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