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看一个例子:史密斯原本计划把大部分财产留给唯一的女儿,但是不幸的是,还没有做出计划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妻子凯丽后来再婚了。令人惊奇的是凯丽死的时候竟然没有剩下什么财产可供分配了,原来凯丽的现任丈夫把财产都给了他和他前妻的孩子。这一定是史密斯所不愿意看到。 再如,迈克以前曾经结过一次婚,生有一子吉姆,他希望在死后可以为他现在的妻子苏姗提供一些利益,又希望能把财产转给吉姆。该怎样实现这个愿望呢? 在离婚和再婚现象很普遍的美国,要避免产生史密斯那样的结果,或者要实现迈克的愿望,都可以采用QTIP信托,也就是附带可终止权益的财产信托(qualified terminal interest property trusts)。 什么是QTIP信托: QTIP信托是已婚夫妇的一种信托,允许设立人的生存配偶在生前从信托财产受益,而信托财产在生存配偶死亡后,最终转给信托设立人所指定的受益人。 QTIP信托是在你死后设立的。你可以通过遗嘱或者信托声明设立一个这样的信托,在文件中把一些财产(超过遗产税免税额的财产)为配偶利益放到信托里,为受托人提供一系列的指示,清楚说明在配偶死后谁将获得信托财产或者从信托财产受益。生存配偶可以获取该信托财产的所有收益(比如股票的股息、债券的利息等)。 从税务上考虑,在生存配偶生前,是由他/她(并且只能是由他/她)获得所有的收益,而不能是设立人的子女,因为这样才可以适用配偶扣除额(marital deduction)――即配偶之间可以无限制地转让财产而无须缴税(受让配偶须是美国公民)。在QTIP信托的情况下,虽然最终是由设立人的子女获得了信托财产,但是还可以适用配偶扣除额。在生存配偶死后,剩余的信托财产作为生存配偶的遗产将是应税的。因此,QTIP信托可以使信托设立人的遗产税延迟到生存配偶死亡时再支付。 QTIP信托的好处:
需要注意的问题: 1、如果你的配偶还很年轻,甚至和你的子女年龄相差不大,那么就要慎重考虑使用QTIP信托了。因为你的子女在生存配偶死亡后才能得到财产,这样的话,你的子女就需要等待很多年才能得到财产了,甚至会等不到。 你可能需要考虑其他的策略:
2、一些人认为联邦遗产税将要取消,就没有必要再计划他们的遗产了,好像遗产计划就只是为了节省遗产税。诚然,很多遗产计划都可能会节省遗产税,但是也会为家庭成员提供保护。即使没有遗产税了,很多计划方法还是仍然有效、有用的,因为它们可以有助于为遗产所有者达成非节税的家庭幸福的目的。 每一个遗产计划策略都可能会导致不同的遗产税结果,但是单单一个税务不应该成为你做决定时的唯一考虑因素。 3、因为有很多复杂的规则,如果你想设立一个QTIP信托,应该咨询一个法律和税务方面的专家,USLawChina也可以为您提供这样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