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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国公民婚姻走到尽头,如何计算赡养和抚养费?
浏览次数:9704    添加时间:2012/10/2    来源:美国法律联营网

贺秀娟律师长期从事移民法和家事法执业,每天都会遇到客人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少问题比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贺秀娟律师事务所将这些问答整理后陆续公布在网站,供更多读者浏览了解,获取有用的信息

Angel女士问:
我跟我先生在美国认识于2001年LA结婚,我是美国公民,现已分居多年,。我现在住台湾,这当中想找他办离婚,都找不到人,电话及住址全都换了。他的家人也都找不到,我很困恼,不知道我是否可以办单方面离婚?要甚么条件?如果我有事不能回LA,是否可以请律师代理申请单方面离婚?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答:
在加州,离婚申请人提交离婚,向对方送达传票,对方在规定的30天内没有响应法院传票,申请方可以单方面完成离婚,本人不在美国国内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mily女士问:

我是美国公民,目前住台湾,婚姻有问题。我先生是美国公民,他的年薪是美金22万元。我们有一个儿子,根据加州法律的公式计算,他该付我多少赡养费一年?小孩的抚养费多少一年?如果以加州法律离婚对我最好,我将搬家住在加州,以加州法律诉请离婚。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答:
配偶赡养费的计算和判定依据,有很多考虑因素,例如婚姻存续的长短、双方的生活水平、工作与收入、债务与财产、年龄、健康状况等,而子女的抚养费,也需要先了解父母每月收入、报税情况、父母和小孩实际在一起的时间长短等,在没有详细了解您的家庭情况前,我们无法建议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数额。另外,加州离婚对居住时间也有一定要求,请见问答文章:在美诉请离婚须满足法定居住要求和《经济萧条,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

台湾的一位女士问:

我和先生在台湾结婚,婚后他帮我办了绿卡来美,他现在想跟我离婚,我想知道,我从结婚后就没有工作,我的家庭主妇的年资从什么时候计算,是从在台湾结婚开始呢,还是从来美生小孩才开始算?我们家的经济都是先生在掌管,我没有钱可以付律师费,是否可以办完后,再从分到的财产付费?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答:
在加州离婚,一方是家庭主妇,离婚赡养费通常是以结婚年数计算,通常赡养费要负担的年限是结婚时间的一半,如:结婚10年,先生要为家庭主妇的妻子担负的年限是5年。至于配偶赡养费的计算和决定的考虑因素,请您参考我们的介绍文章:《法院判定配偶赡养费的主要依据

关于离婚案件的律师费,有明文规定,不能像车祸或是民事诉讼,可以从赔偿中收取一个百分比,做为律师费。如果是因经济能力不足无法聘请非公益律师,建议您可以向法院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以下加州的法律援助链接:http://www.courts.ca.gov/1001.htm ,相信您可以从这上面找到适合的帮助。

秀娟律师简介
贺秀娟律师,自1990年起在美国执业,专精移民法和家事法案件。
在移民法方面,为求达到最迅速及最有效率的目的,贺律师必和客户直接沟通,作深入了解,以在法律范围内,凸显出客户的特色,并主动向移民局及有关部门追踪案件之进展,在有关高科技人才、杰出人士、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方面,尤有独到之经验,成功率非常高,其中包括不少困难度较高的案件,如画家、气功师等。
在家事法方面,贺律师尤擅家庭暴力援助、离婚调解、协议离婚、婚前、婚后协议等。虽然贺律师对离婚诉讼有丰富的经验及娴熟的法律知识,鉴于法院不断倡导当事人应努力尝试用协议、仲裁或是其它庭外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贺律师目前不再接办离婚诉讼案件,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注在说明客户和对方达成协定,并尽量减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
贺秀娟律师对客户委托之案件,无论是何种类别,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立场着想,以服务大众的心态,专业地为客户处理各种法律问题。许多客户都能感受到这种心意,而变成贺律师的好朋友。
贺秀娟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jessieh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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