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2018
国籍:中国
受益人:常先生
公司行业:物流公司
中国公司:2006年成立,员工66人
美国公司:2015年10月在加州成立,现有员工17人
受益人职位:中国&美国公司总经理
本案难点:
• 发展前景不稳定,移民官在补件中质疑美国公司的规模和支薪能力;
• 支持材料不充分,无法准确展示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职责;
• 高管职责不突出,难以印证常先生的执行和管理职能和体现常先生对中美两国公司的影响。
背景简介:
常先生2006年在国内白手起家,创立了自己的物流公司,通过多年的辛苦打拼,如今已在4个国家(地区)拥有分部。出于对美国市场前景的看好,他决定直接办理EB-1C绿卡前来美国帮助美国公司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张自己的事业版图。在朋友的力荐下,他找到了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进行付费咨询,评估公司条件可行性,拟定申请方案,并最终委托我们为他准备EB-1C申请。然而,因为美国公司近两年发展呈疲软之势,支持材料有限,导致递交申请后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通知。臧律师团队及时为他制定了一套补件策略,3个月内准备好补件材料,最终获批。
成功关键:
1.
支薪能力&完善的商业计划
经过与常先生及其公司多次的交流沟通,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的商业组同事根据客人的情况,量身打造了一份执行性强的商业计划。计划里详细分析了公司现状,解释了为何常先生要从母公司调派到美国公司发展,介绍了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以及如何将这些规划变为现实的具体方案。移民局一定要看到申请公司有能力为受益人提供一份永久性的全职工作并支付薪水。为加强支薪能力及公司其他各方面,除了提交当前的财务资料,一份完善而合理的商业计划对于中小型公司高管申请EB-1C来说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通过递交的商业计划,移民官能够更好的了解常先生美国公司的发展潜力和财务规划。
2.
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材料
以补件通知为基础,整理支持性材料,并与律师信上的论证相结合,是案件获批的另一大关键点。一般来说,移民官都会在补件通知上列出一大堆需要补充的材料,很多客人看到补件通知就心慌慌,对于如何取舍材料更是一头雾水。因此,在准备补件材料之初,臧律师主动跟常先生讨论并制定补件策略,之后再为他及公司定制了一份详尽而可实施的文件清单,使他能够按照清单有条理的提供相应材料,例如:移民局质疑美国公司支薪能力,我们就指导常先生整理并完善相关的财务报告和资料;移民局不清楚美国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职责,我们会指导提供员工信息和运营流程图。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时候移民局针对同一类别的申请案件,会使用标准的模板发出补件通知。因此,仅仅根据模板式的补件通知准备材料并不是最佳方式。臧迪凯律师团队通常会花费数小时,针对客人情况来定制补件策略和材料清单,并非使用简便的清单模板一概而就。
3.
证明高管职责
EB-1C绿卡受众群体是杰出的跨国公司经营管理人才,因此,能否在申请中凸显受益人的执行和管理职能成为案件获批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我们分别协助母公司和美国公司各起草了将近20页的雇佣信,内容包含常先生具体的日常工作职责有哪些,他的工作时间表,他手下管理的部门及员工列表等。通过详细的雇佣信,从正面证实常先生对中美两国公司所产生的重要影响。除此之外,我们也指导母公司和美国公司修改和完善员工给常先生的工作报告,突出了他在公司的领导地位和管理能力。
案件结果:
从2017年6月EB-1C I-140送件,到2018年4月收到补件通知,同年10月最终获批,常先生十分感谢我们这一年半来的专业服务。收到补件通知,看到要求补充那么多资料时,他本以为此次申请渺茫了,做好再次尝试的准备,没想到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凭借专业的实力和正确的补件策略,把他的案子救活了,最终成功获批,使他能够早日来到美国施展自己的宏图抱负。
律师点评:
EB-1C(I-140)当前的平均审理时间为8-10个月,申请批准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岁之子女即可获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申请EB-1C职业移民,要求美国公司运营了一年以上,受益人既可以是已经在美国工作的L-1A经理,也可以是还没来美国工作的海外公司高管。案例中的常先生就未拿过L-1A而直接申请EB-1C,最终获得批准。如果您有意办理L-1A或EB-1C,欢迎致电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预约咨询服务,让我们更好的了解您的情况,您也将全面清晰掌握申请的重点。我们相信,每一个案子都很重要,您的成功就是我们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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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客户隐私,客户姓名为化名。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4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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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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