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LawChina报道:移民局2007年11月1日在联邦公告(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有关简化调整身份期间的H、L类签证持有人回美程序的最终规定。该规定取消了申请人回美时必须出具I-485调整身份接收通知(I-797)的要求。
此规定会给调整身份期间的H、L类人士带来很多好处。受此规定影响的H-1类非移民签证持有人为H-1B专业人员,及H-1C注册护士,L-1类非移民签证持有人为L-1A公司内部调派的行政主管或经理,及L-1B专业技术人员,这些H-1及L-1的依亲者,H-4及L-2同样也不需要调整身份的接收通知。
一般而言,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必须在离境之前从移民局获得提前离境(I-131)不然他们就会被认为是放弃了调整身份申请。目前,H-1或L-1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及H-4,L-2依亲人员)已被免除了此要求,消除了需要出示此证明而给申请人带来的不必要负担。
本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