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3年的让人哭笑不得每年105人的中国移民配额,到1965年受民权运动冲击的美国新移民法废止歧视亚裔的移民配额制,并禁止以种族、性别、国籍、出生地、居留地为由,去差别歧视移民者,中国人才首次同其他各族裔平等,被给予每年2万人的配额。按照当前美国的移民法,除公民的部份直系亲属外,从亲属移民到职业移民,无一不设定国别配额。
(一 ) 真实身份法案
如果说,从法理上有不受配额限制而又可解决合法身份的可能替代,那就是申请难民或政治庇护。特别是今年5月实施的真实身份法案(Real ID Act)通过后,托一个宾州移民律师代表的集团诉讼与移民局达成的调解协议之福,以前移民局设定的每年1万个的政治庇护批准人转绿卡的配额限制被解除。只要你的庇护申请被批准,满一年后,你就可以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很快你就可以拿到绿卡。另一个有关政治庇护被废除的配额是以前移民法为中国移民申请一胎化政治庇护所设定的每年只批准1千个的限制,大概有超过6千多的中国移民家庭从这一立法中受益,拿到了绿卡。但该法案对申请政治庇护者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远超过它所带来的正面意义,我们将在简要阐明申请政治庇护的程序要件后,再回头来讨论这个问题。
(二)申请政治庇护的程序
美国移民法首先区分难民(Refugee)和政治庇护(Asylum)。所谓难民,按照美国移民法中1980难民法案的解释是指某个人,由于他或她的种族,宗教信仰,国籍,参加某一特定社会团体,或其政治观点,在母国受到迫害或有可以信服的理由担心受迫害,不能或不愿意返回他或她的原国籍所在国。美国移民法对在国外的难民申请者和到达美国国境的申请者规定了不同的申请程序,后者被称为政治庇护(Asylum)。
在美国的政治庇护申请者可以遵循下列程序寻求政治庇护身份。注意这一程序不适用于已经进入驱逐出境程序(Removal)后才提出政治庇护的申请人。
第一步:申请人进入美国国境
一个寻求政治庇护的人可以在进入美国国境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进入美国的机场,边境等口岸,进行移民检查时,提出申请。不论个人的是否具有合法身份,有无合法签证或护照,只要到达美国口岸,都可以提出申请。
第二步:提出申请
只有当申请人还没有被通知向移民法官报到,进入驱逐出境程序,一个人才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这是因为在911后的移民法改革中,移民局被划入国土安全部(DHS)而移民法官仍属于司法部(DOJ)。通常,除非特殊情况,一个人必须在进入美国国境后一年内提出政治庇护申请。这个截至日期从申请人最后一次进入美国国境之日起算。前面所指的特殊情况是指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可以证明,或者其国籍所在国的国情发生变化,以致申请人在新的环境下回国会遭受迫害,或者申请人在美国期间的行为使其回国后,会遭受到迫害;另一种情况是一种特殊情况,比如说代理律师失职,导致申请人没能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一个政治庇护申请人,如果以前曾经申请过,且已被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拒绝申请,如其不能提出新的理由,则没有资格提出新的申请。如果一个申请人可以被安全地送到英国和美国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第三国,该申请人也没有资格提出申请。
如决定申请政治庇护,申请人或聘请律师,或自己填写一份I-589表,然后邮寄整个申请包裹到对申请人在美国常驻地有管辖权的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一旦地区服务中心受到申请,它会寄一份通知给你的律师和你本人,告知你的申请已经被受理。
申请人的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成年孩子如果也在美国,申请人可以同时把他们列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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