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中国的移民美国热,让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巨大的商机,从而投其所好推出了一些吸引中国人的移民美国项目,费用不高还能快速移民,快速吸引了大量客户,但往往后果也惊人。
资金遭冻结没收
2016年10月底,中国的赵先生收到美国法院的一纸诉状,他本人连同其他17个人成为了被告。18名被告在美国银行账户的资金已被冻结,面临被没收的命运。每个账户的金额从1万到30万美元不等,总计超过430万美元。
赵先生一下慌了神,赶紧求助律师帮助,他找到了Tsang&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委托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来代表与法院沟通。来自于上海的陈婕律师协办此案。
根据诉状,这18名被告涉嫌参与移民诈骗。2016年6月1日,法院授权银行冻结了这些被告的资金。
本案中的EB-1C美国移民项目,目的是为吸引中国人快速移民到美国,每个案件中,都由美国公司为中国申请人提交了EB-1C申请,申请人在中国拥有公司,通过和美国公司合资来办理EB-1C移民。
但实际上,这些合资企业都只是一纸欺诈性的合约,从未打算经营。从移民局提供的文件来看,有更多资料显示这些中国申请人根本不符合申请条件。
中美合谋者
诉状里提到该案件属于签证欺诈,并伴随洗钱行为,属于集团合谋,合谋者分布在中国、美国、加拿大和其他地方。
在中国的公司,拥有大量想移民美国的客户,但公司老板没有能力在美国找到这么多的美国企业为客人提交EB-1C申请,因此就与美国和加拿大的几个人一起合谋来做这个生意。
在美国至少有5个参与者,包括一名Dean先生。Dean原本是想找中国人投资他的生意,第一次到中国就见到了4位投资人,但没人愿意投资他。在其他共谋者建议下,Dean包装成EB-1C项目,通过合资帮投资人办绿卡。2012年9月Dean递交的第一批EB-1C获得了批准,但实际上没有合资企业是与Dean或这些中国申请人有关。后期又陆续收到了一些投资款,于是Dean就专门在美国找愿意签合资协议的公司,以金钱为对价。
客人收到的只是合资协议的签名页让他签名盖章,根本看不到协议内容。因此他都不知道合资干什么、在美国成立哪家公司、他持股多少、何时可退出等。但即使是这样,他仍然付了不菲的中介费,照中介指示汇出了30万美元投资款。但实际上这些合资企业都是虚假的。
虽然2014年赵先生的EB-1C申请递交给了移民局,但显示现在已转往其他办公室,而且已被法院认定为虚假的移民申请。
此次只是民事案件,不排除将来还会有刑事诉讼。
若不能证明自己也是受害人,与本案合谋欺诈者无关,这些申请人都无法再进入美国。
之前USLawChina曾对此事做过前期报道:办理L-1与自办EB-5,申请人成法院被告
律师叮咛
在中国,投资移民EB-5出现排期之后,很多移民中介热衷于做EB-1C,打出各种诱人的口号。例如某家就宣传:“申请人无需参与管理,采取全包方式,直接获得美国绿卡;办理周期6个月,一步到位取得永久绿卡。”
臧律师提醒:EB-1C跨国企业经理移民属于职业移民的第一类别,确实有办理周期短、直接取得永久绿卡、允许双重意图等优势。但EB-1C有其特定条件,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
依据美国移民法规定,EB-1C被调派员工必须是担任美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职位,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附加相关证据证明被调派员工有担任此职位的能力,如之前的教育经历、工作经验、以及该职位详细的工作内容等。移民法也对于何种工作内容才算具有主管或经理性质的职位作出了定义,例如必须是管理公司、具有监督员工和管理人事的权力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有处理权限。
中介宣传的,单是“申请人无需参与管理”这一条,就显然不符合EB-1C规定。
在移民美国的热潮下,各种项目充斥市场,良莠不齐,建议申请人借助专业人员,选择正确的道路达到目标。像这位客人因误入歧途,不但损失了金钱,绿卡拿不到,还有可能永远无法再来美国,这对于企业家来说,损失实在太大!
本案的其他受害人如需律师代表,请尽快和Tsang&Associates律所联系。
文章来源:Joseph Tsang臧迪凯律师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专注于移民、商业、家庭案件,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美国律师协会成员,曾获得调解与仲裁研究生证书,可用流利的中英文交流。T&A律师事务所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成立至今超过30年(前身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帮助世界各地无数企业家、投资人、公司成就美国梦,在美国和亚洲建立了良好的声誉。
英文网站:http://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http://www.tsangslaw.cn/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