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移民签证过程中,常会发生申请人因种种不可入境的原因而被拒签的情况,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完全失去了移民美国的希望,申请人可以通过豁免的方式来获得移民美国的机会。Tsang
& Associates律所的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办理了无数个豁免成功案例,针对申请人不被允许入境而被拒的情况,臧律师总结最常见的有:犯罪前科;移民利益欺诈;非法停留(Unlawful
Presence)。以下臧律师整理归纳和分享的便是一起非法停留案例:
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
国籍:洪都拉斯
年龄:38岁
小孩:4个
已结婚:11年
个案特殊情况:美国公民身份的配偶为联邦医疗保险业务人员
本案中申请人Guzman先生从洪都拉斯非法入境美国并停留长达18年。夫妻已结婚11年,共同育有4个孩子。太太还照顾已故妹妹遗留的2个小孩。太太在美国出生,是一名联邦医疗保险业务人员。
案件成功关键
论证极端困境(Extreme Hardship)是取得豁免成功的主要原因。
起初我们认为Guzman的情况虽容易证明对太太和4个小孩的困难,但难以证明“极端困境”。分析案情后我们发现太太的亲人们非常需要他们夫妻的帮助,比如已故妹妹的2个小孩,以及年迈的父母。通过证明Guzman的收入将帮助太太的家人免于陷入经济困难,我们能够证明极端困境。
Joseph
Tsang律师证明了太太经济上以及医疗上的困难。同时通过行政上诉办公室(AAO)的一个类似案例证明中美洲的毒品战争将对他们夫妻的安全产生威胁,在那里美国公民经常受毒品走私和犯罪集团所害。
案件结果
提交豁免申请3个半月后得到了批准。
没有通过入口岸检查而非法入境美国,是严重触犯美国移民法之行为,若有此类情形发生,取得豁免是一种解决方案,
但能否成功豁免,则取决于对法律规定的了解、对“极大困境”的论证、相关证据是否充分且有力。Tsang &
Associates律所办理了无数个豁免案件,可为您提供豁免专业律师服务。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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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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