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移民签证过程中,常会发生申请人因种种不可入境的原因而被拒签的情况,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完全失去了移民美国的希望,申请人可以通过豁免的方式来获得移民美国的机会。Tsang
& Associates律所的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办理了无数个豁免成功案例,针对申请人不被允许入境而被拒的情况,臧律师总结最常见的有:犯罪前科;移民利益欺诈;逾期停留(Overstay)。以下臧律师整理归纳和分享的是一起逾期停留案例:
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
国籍:中国
年龄:27岁
小孩:无
已结婚:9个月
个案特殊情况:申请人以Guam-CNMI豁免签证计划入境;美国公民身份的配偶为软件工程师,照顾患癌症的母亲和年迈的父亲。
本案中申请人迈女士以Guam-CNMI豁免签证计划入境塞班后逾期停留长达2年。逾期停留是因为当时的身体状况欠佳,同时一位家人生小孩需要她的帮助。她错误地认为免签进入塞班并停留不会对以后的移民产生消极影响。迈女士已经与越南裔的美国公民结婚9个月。先生需要照顾患乳腺癌的母亲和年迈的父亲。
案件成功关键
论证极端困境(Extreme Hardship)是取得豁免成功的主要原因。
起初我们对迈女士的案子表示担忧,因为迈女士与先生结婚才9个月并没有小孩,同时先生的工作年收入将近8万美金,不需要太太的收入补充就能支撑家庭生计。
然而,在进行策略分析中,我们发现先生还是会遭到经济方面的困境,因为他需要照顾年迈的双亲,特别是花在母亲身上治疗乳腺癌的费用开支非常之大。Joseph
Tsang律师协助先生收集材料证明如果先生迁往中国居住他的年收入最多在4万美金左右,由于先生不会中文这个收入比较难达到。收入急剧减少将对先生的双亲和太太的打击巨大。而迈女士一个月只能赚200美金的收入。这样我们证明先生不得不在照顾双亲和太太之间做出选择,导致了“极端困境”。
案件结果
提交豁免申请4个月内得到了批准。
总结
逾期停留者,即非移民人士在美停留超过了入境时所给予的在美停留时间,或者超过了身份延期日。这也是严重触犯美国移民法之行为,若有此类情形发生,取得豁免是一种解决方案,
但能否成功豁免,则取决于对法律规定的了解、对“极大困境”的论证、相关证据是否充分且有力。Tsang &
Associates律所办理了无数个豁免案件,可为您提供豁免专业律师服务。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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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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