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适用条件:
A. 在现有工作许可/工卡(EAD)到期前,已正确提交I-765延期申请,申请还在审理中(Pending),包括:
a. 2022年5月4日之前,且180天的自动延期已过期
b. 2022年5月4日之前,且180天的自动延期尚未到期
c. 2022年5月4日~2023年10月26日(含首尾两日)
B. 在符合自动延期资格的人士列表中(详见下附表)
*注意:
a. 现有EAD上的类别与申请收据(I-797C表)的申请类别(Class Requested)必须一致
b.
对H-4(H-1B专业工作者的配偶)、E(E-1/2条约商人投资人的配偶)或L-2(L-1跨国公司工作者的配偶)而言,还须有向雇主出示,用于I-9就业资格审查时,随附申请收据(I-797C表)的证明身份尚在效期内的I-94表{显示E-1S,
E-2S, E-3S或L-2S等准入类别}
6.自动延期证明 A. 2022年5月4日当日或之后提交I-765延期申请
移民局将签发含最长540天自动延期信息的I-797C申请收据。
如果您符合资格获得自动延期,那么此收据连同过期的EAD,{以及H-4、E或L-2证明身份尚在效期内的I-94表(显示E-1S, E-2S,
E-3S或L-2S等准入类别)},可作为自动延期证明。
B. 2022年5月4日前提交I-765延期申请
移民局不会签发新的含最长540天自动延期信息的I-797C申请收据。
先前收到的含180天自动延期信息的I-797C申请收据及原先的EAD,{以及H-4、E或L-2证明身份尚在效期内的I-94表(显示E-1S, E-2S,
E-3S或L-2S等准入类别)},可作为自动延期证明。
C. 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常规的180天自动延期在2022年5月4日前到期
工作许可/工卡(EAD)的效期于2022年5月4日起自动恢复。
计算540天自动延期的剩余时间,从EAD正面注明的到期日算起540天即可。
*注意:
对H-4、E或L-2,包括E-1S、E-2S、E-3S和L-2S而言,延期时间的计算,以最长540天或I-94表上的到期日较早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