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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税务法庭是联邦法庭,税务法庭的权利包括处理税务纠纷,包括通知税款缴纳不足,通知纳税人责任,某些宣告性判决,合伙条款责任调整,行政支出,审查国税局的税务征收行为等。
税务法庭的由19个总统任命的成员组成。审判工作或者其它工作由这些高级特殊审判法官进行。所有这些法官在税法上都有研究并且保证纳税人能需要缴纳他们所欠的税款,而无需缴纳额外的费用。尽管这些税务法庭坐落在华盛顿,但是这些法官遍布全国各城市并且在指定的城市进行税务审判。
将案件交给税务法庭的第一步就是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必须及时并且在允许的时间内。税务法庭不会在法令规定的时间外受理税务诉讼。
向税务法庭提出诉讼需要缴纳申请费$60,一旦申请提交,纳税人具体要缴纳多少税额需要等到案子做到最终判决。
如果税务法庭排定税务案件的审理日期,税务法庭将会通知双方开庭日期,时间,以及审判地点。税务审判由一个法官进行,没有陪审团,如果纳税人愿意,他们可以代表自己出席税务审判。
很多税务案件的最后解决都是由双方协议解决,并不一定需要诉诸于税务法庭。然而一旦双方诉诸于税务法庭,在审判过程中,审判官将会给出一个报告,并且将其审判的结果以及建议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