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中部分人士,如在校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具有硕士(包括在国外拿到的学位)或硕士以上文凭的学者和研究人员等,其工作、资历和成就符合美国的某项国家利益,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劳工局程序。(限在移民局书面作业)
案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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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家利益豁免,是指拥有高学位(硕士或博士)或有学士学位加上五年经验的外国人可以根据移民法关于国家利益豁免的条款而无需经过劳工部的劳工证程序,直接向移民局提交申请, 证明他们移民美国将有益于美国的国家利益。运用此程序的申请人不须提供受雇证明。关于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现行法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则。但是移民局在一系列上诉裁决中,列举以下因素衡量一个外国人是否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1、促进美国的经济;
2、改善卫生健康;
3、改善美国工人工作工资条件;
4、改善穷人、老人和儿童住房条件;
5、改善环境资源;
6、改善工人、儿童训练教育条件;
7、如果申请人是美国联邦政府的雇员,政府机构出面也可以申请豁免。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申请人能否证明以下几点:
1、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或研究具有“实质的内在价值”
2、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对美国的贡献是 “全国范围的”(National in Scope),而不是地方性的。
3、申请人充分证明其过去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由于这三个条件都非常主观,所以一封好的推荐信,对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至关重要。NIW用的推荐信应该实实在在的强调某某博士的研究对其领域的研究或同行产生特别大的影响或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