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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项目投资人为什么要有自己的移民律师?
浏览次数:7275    添加时间:2012/11/28    来源:Frank Tsang臧煜卓

随着奥巴马总统签字同意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延期三年,预计中国人赴美投资移民的热情短期内不会消减。面对市面上众多的项目,投资人必须要精心选择,否则可能投资款项拿不回来,连正式绿卡也拿不到。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涉及到的主体很多,一般除了投资方、项目方、银行外,还包括移民中介、移民律师、会计师等。因法律关系较复杂,涉及的财产又比较大,而项目方律师代表的是项目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投资人应该要有自己的移民律师。
 
现在很多项目的项目方会直接为投资人指定移民律师,而不允许投资人用自己的移民律师。在很多人看来,既然项目方可以拿下一个区域中心项目,实力必定很强,对项目方是十分的信任,同时项目方提供的移民律师可能是不会直接向投资人收取律师费的。但不要忘记了,投资人跟项目方其实是有利益冲突的,而且谁都没办法保障你一定可以取得绿卡。一旦出现问题,如果当时没有跟项目方的律师签订律师服务协议,投资人就相当于没有自己的律师。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下面是USLawChina接触到的一个前来咨询的实例。黄先生之前通过移民中介,投入50万美金到一个项目,当时中介跟黄先生介绍说,项目方规定只能用他们的律师帮助他办理移民手续。黄先生认为既然是项目方指定的律师,他和项目方的关系能够便于递交自己的移民申请,于是通过中介与项目方律师签订协议缴纳了律师费。案子开始的时候还办得比较顺利,可是后来临时绿卡出了些状况,黄先生想找这位律师来解决,但律师表示自己是项目方的律师,现在不是项目的问题,建议他自己找律师来处理,这时黄先生才知道他不是自己的律师,不会帮他处理个人的移民法律事务。投资人和项目方本身就存在利益冲突,美国律师最好不要同时为双方代理,不然律师既然是代表项目方,却收取的是投资人的费用;作为投资人更应该从这个案例中了解到:自己在投资移民时需要聘请自己独立的移民律师。
 
还有一些项目方会向投资方提供律师的名单,然后由投资人自己挑选。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弄清楚律师是代表谁,如果是代表项目方,建议不使用;如果是代表自己一方则可以考虑聘用,聘用时一定要签订律师服务协议;如果律师并不明说代表谁也最好不用。大多数情况下,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是允许投资人聘用自己的律师为自己办理移民案件的。
 
投资人有了自己独立的移民律师,则独立的律师仅能代表投资人一方,万一投资的项目或者是移民案件在办理的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都可以找自己独立的律师出面处理。一般来讲,USLawChina律师可以为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
1.代表投资人与项目方沟通,洽谈合约,为投资人翻译、解释项目方的各项合约(包括:有限合伙合约、项目备忘录、商业计划等),让投资人更 好地了解投资项目;
2.对投资项目进行前期调查,替投资人争取权益;
3.指导投资人汇投资款及相关费用;
4.为投资人的投资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收集投资人的所有文件数据指导修正,搜集客人移民相关的信息;
6.
办理投资移民手续,包括移民局申请、NVC-领事馆签证、两年后的去除条件式申请
7.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度情况追踪;
8.投资金额的后续追踪。
 
由上述这些服务列表不难看出,投资人自己聘用的独立律师不仅可以提供案件申请过程中的移民案件申请服务,还可以提供移民案件申请之后的投资金额后续追踪服务,甚至可以提供对投资项目进行前期调查的服务。由此可见投资人聘请自己独立的律师与聘用项目方律师,在功能、用途和保障方面是有很大区别的。
 
上述是比较齐全的律师服务,有些移民律师是提供独立于项目方为投资人移民手续办理(主要为5、6两大项内容)的法律服务,这也是始终代表投资人利益,在移民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会从投资人角度出发来帮助处理和解决。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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