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业财产保险简介
浏览次数:5282 添加时间:2012/7/15 来源:陈婕律师
美国的商业财产保险分为单险种保单和一揽子保单两大类。商业一揽子保单包括共同的保单声明事项,条件事项、一份或多份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和适用的批单,以及补充的声明事项和条件事项。上述这些单证之间在内容上仍然相互衔接和配套,如包括建筑物和动产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作为承保的损失原因的特殊附属保单、地震附属保单、建筑商风险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建筑物和动产功能价值批单等内容。
可保财产范围
美国的商业财产保险的建筑物和动产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是同类附属保单中最为普遍使用的一种,其可保财产包括营业使用的建筑物和动产,另对建筑物下了定义,建筑物包括了附属物、户外固定设置、永久性装置、用于建筑物或其场所保养和服务的动产、建筑物改造和装修,动产中还包括他人动产。而且还可以扩展承保新取得的或新建筑的财产、个人物品、重要文件和记录,场所外的财产、户外财产等。不保财产项目中的许多项目可以通过批单方式加保。
估价条款
美国的商业财产保险的建筑物和动产保险责任范围附属保单中的估价条款仍规定保险财产价值估价是以实际价值为基础,但也规定了一些例外,如损失2500美元以下的建筑物、已出售但尚未交货的存货。玻璃、装修。重要文件和记录等。
保险金额确定方法的选择权
虽然美国现代的商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仍以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为基础,但它以附属保单、扩展保险责任范围或批单等方式向被保险人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法等。
通用条款
财产保险合同有一些国际通用条款,如代位求偿权条款、重复保险条款、争议处理条款等.
作者:陈婕律师
本文如需转载,请勿删减,并请注明出处: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