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之间签订税务协定一般有两个目的:一是国际查税,也就是合约国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提供报税资料;二是协调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避免跨国纳税人的双重征税,以促进人员、资本和技术的国际流动。 中美税务协定于1987年实行,对于中国人在美国的收入,合于协定规定的可免缴美国所得税,或者以优惠的税率来缴税。但是,中美税务协定不适用于美国公民和美国居民(绿卡持有人)。 ※ 免税收入
合于协定的下列几项在美国的收入是免税的:
a) 从国外给付的学杂费、受训费 b) 从政府、教育机构、研究团体及其他非营业性机构给的奖学金、补助金 c) 在美国工作$5000以下的收入 5. 中国政府官方工作人员在美国由中国政府发的薪水 ※ 优惠税率收入
以下在美国的非个人劳务所得收入有优惠税率: 税率为10%的有:利息、股利、工业上的权利金、影视版权、权利金 税率为30%的有:资产买卖利润、房地产所得、自然资源的权利金、社会安全保险给付 2003年,美国的新税法把美国人长期资产买卖利润的税率降至15%。因此国人要在美国投资时,需考虑用何种身份方式投资。 美国有50个州,每州的州所得税法都不同,有的州免所得税,有的州向该州的居民课税,因此国人要向居住的那一州的税务局询问清楚,其在美国的收入有没有州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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