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父母都担心如果自己或者和孩子的父/母都不幸过早离开人世的话,谁来抚养自己的孩子,谁来管理他们的钱财直到他们成年呢? 你应该安排某个人来管理你的孩子继承的财产,以防止他们在年幼时就接受财产而不懂得如何管理。你可以在你的遗嘱或生前信托里注意这一点。 如果你没有为你的未满18岁的孩子进行财产管理的安排,遗产认证法院会为你安排,指定某个人作为孩子的“财产监护人”(property guardian)。法院通常会指定孩子的父/母――但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而这样的安排会产生一些令人头痛的事,通常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必须频繁地向法院做报告,并且只有有限的权利来决定怎样管理财产。 如果你的孩子在继承你的财产时已满18岁或以上,他们就能对财产完全支配了,除非你在遗嘱或生前信托里有其他的说明。 要避免法院指定监护的不确定性和争端,或者避免担心已经20岁的受益人仍不能精明地管理继承的遗产,其实是很容易的。你可以选择某个人来管理你的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年纪尚小的子女将来从你那里继承的遗产。有很多方法可以达成这样的计划。这里有四种最简单最常用的方法。 1.根据转移财产给未成年人统一法案(Uniform Transfers to Minors Act)指定一个管理人(custodian) UTMA在几乎所有的州采取了本质上相同的形式(South Carolina州和Vermont州不是这样。)在UTMA下,你可以选择某个人来管理你留给某个孩子的财产。这个人叫做管理人(custodian)。如果你死时,你的孩子还不到你所在州法规定的年龄――大部分州是21岁――管理人要介入管理财产。 要设立一个管理权(custodianship),你要做的就是指定一个管理人和指定你要留给年幼者的财产。你可以在你的遗嘱或生前信托里指定,或者,如果你要把人寿保险的收益留给你的孩子的话,你在指定保险单的受益人时也可以指定。例如,你的遗嘱可能是这样:“根据Illinois州的转移财产给未成年人统一法案,我把$10,000留给迈克尔斯坦,他将作为比尔的管理人。”这就足以设立管理权了。 在大多数州,UTMA管理权在受益人满21岁时就结束了。但是一些州在18岁时就结束了,还有一些州要到25岁。如果你不想让受益人在这么年轻时就得到财产,你可以用信托来代替。 2.为每个孩子都设立一个信托 第二种方法是为每个孩子建立一个信托。在这个计划之下,你用你的遗嘱或生前信托来指定一个受托人(trustee,通常是你信任的亲属或朋友),他要管理你孩子继承的金钱或财产直到你孩子达到你指定的年龄。如果受益人在你死时就已经超过这个年龄了,这个信托就不存在了,财产会直接转给受益人。 受托人必须要为最好地保护受益人的利益行事,并且要遵照你的书面说明。一般来说,受托人可以把信托的钱用于孩子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支出。当孩子达到你指定的年龄时,受托人就终止信托,并且把信托里剩余的财产转给受益人。 做这样的受托人(trustee)比在UTMA下的管理人(custodian)工作要多。受托人的权利是受到遗嘱或信托文件规定的限制,所以,他们要把遗嘱(或者至少是略述受托人权利的那个部分)出示给银行和其他相关机构。而UTMA管理人是由州法设定的。大多数银行和其他机构对管理人很熟悉,知道他们的权利。 3.为你的子女设立一个“信托罐”(pot trust) 如果你有年幼的子女,你可以为你所有的子女只设立一个信托。这样的计划通常叫做信托罐(pot trust)或者家庭信托(family trust)。在你的遗嘱或生前信托里,你可以成立这样的信托并且指定一个受托人(trustee),这个受托人有权把信托资金分发给你每个孩子。他不必给每个孩子相同的数目,而是根据每个孩子的需要决定。当孩子达到一定的年龄,通常是18岁,信托就终止了。 一个信托罐为受托人提供了很大的灵活性。它主要的缺点是大一点的孩子直到最小的孩子也达到18岁时他们才能得到自己的信托财产份额。在他们都成年之前不能控制他们继承的遗产。 4.指定一个财产监护人(property guardian)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简单地用你的遗嘱来为你的孩子指定一个财产监护人。在你死时如果你的孩子需要监护人,法院会指定你选择的那个人。如果没有其他机制(例如信托)来管理的话,财产监护人要管理你的孩子从你或是其他人那里继承的所有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