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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L-1跨国经理二次递件,1周后获批三年
浏览次数:6423    添加时间:2018/7/20    来源:臧迪凯联合律所

年份:2018
国籍:中国
受益人:韩先生
公司行业:高科技创业和风险投资
公司概况:2016年初成立,处于起步状态,员工6人
受益人职位:公司管理合伙人
案件:L-1A首次申请被拒后重新申请
 
本案难点:
• L-1A第一次申请在几个月前刚被拒绝;
• 公司业务是高科技和风险投资,对于移民局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业,作为外行,审核文件时可能难以理解;
• 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也极其复杂,为韩先生递交L-1A申请的加州公司,仅是中国母公司的一个小分支;
• 作为一家起步型的风险投资公司,一直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 韩先生在中国母公司工作刚满一年时间,移民局质疑韩先生的工作经历。
 
背景简介:
任何律师事务所都无法决定由哪个移民官来审理自己提交的申请案件,但即便第一次申请递交被拒绝,凭借着条理清晰,逻辑顺畅的论述,也能最终成功拿下疑难案件。2018年2月,当韩先生第一次申请L-1时,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就遇上了此类问题。韩先生此前担任中国母公司的管理合伙人,该公司专门从事针对科技创业公司的风险投资;美国子公司是位于加州的投资公司,虽然属于起步阶段但发展势头良好。因此,我们对L-1申请成功充满了信心。然而,在申请递交后的两个星期,我们收到了一封补件通知(RFE)。
 
在仔细阅读了补件通知后,我们感到十分不解,移民局所要求补充的资料都早已详细的包含在第一次申请的材料当中。尽管此前臧迪凯律师团队已提交了将近60份附件材料,充分阐述了受益人在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的角色,两家公司之间的所有权关系以及具有高潜力发展的商业计划,并强调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传统公司的不同,移民官仍然要求再次解释韩先生在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的所扮演的角色和工作职责。
 
针对补件通知要求,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又递交了25项新文件材料,例如新的公司证明信,改良后的组织结构图,更加详细的工资单和财务文件,以及能够用来证明韩先生工作职责内容的投资合同、工作报告、项目文件等。然而,在川普高压移民政策的打击下,一些保守的移民官仍旧会用证据不足、不符合“公司高管”的理由来拒绝,韩先生的第一次申请便遇上了此类强硬的移民官,导致案件无端被拒。
 
但是我们仍然没有放弃,根据34年来处理无数疑难杂案积累下来的经验,臧迪凯律师坚信这个案子值得二次申请。韩先生在听取了臧律师专业的分析后,选择相信我们,进行第二次的尝试。于是,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在2018年6月为韩先生二次递交申请文件,选择了加速审理(premium processing)。果不其然,一周后我们便收到了移民局的批准通知书,无需任何补件,并且一次批准三年,无需第一年后再延期。
 
成功关键:
关键点1:事无巨细,精益求精
经过初次申请和补件递交后,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已掌握大量充分的文件材料可用来证明韩先生在中国和美国公司的管理职责,以及中美公司之间的紧密联系。虽然之前的补件通知并没有质疑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但我们仍然提交了十多份文件,描述和解释了几层公司之间复杂的所有权结构,力求文件详实周到,让移民局找不出任何瑕疵。不仅如此,我们在二次申请的材料中还着重强调了该案被拒的后果,及其严重性。该风投公司能否完美的执行其商业计划,总体更上一层楼,决定性因素就在于公司是否有一位经验丰富的高管在总部与分部之间进行管理和协调。
 
我们通过筛选初次提交和补件的资料,与中美公司提供的新文件相结合。最后,我们的二次递交总共近90份附件资料。通常情况下,L-1首次申请资料不会超过50份附件。但在如今高压且严格的政策影响下,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更加精益求精,将所有文件再整合,确保L-1申请的每一项要求在递交的材料中都能得到充分的论述。
 
关键点2:分析原因,对症下药
不同的移民官在审案时,对案子理解角度可能不同。韩先生第一次申请有运气不佳的成分,碰上了保守、很少接触新行业的移民官。然而,无可否认的是,韩先生的案子确实证据充足,论述详细。根据多年办理移民案件累积的经验,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有信心,这样强而有力的案子在重新申请的情况下,新移民官很大程度上不会予以拒绝。
 
尽管如此,我们认为初次提交失败的一个关键原因在于,韩先生的专业领域--风险投资对于审案的移民官来说可能过于复杂,难以理解。因此,为了确保新的移民官能够清楚的了解韩先生的业务和工作职责,臧迪凯律师团队从L-1申请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从移民官角度出发,如何深入浅出的解释风投公司的组织架构、人员安排、工作职责、一直亏损的几人小公司为何需要调派高管,并重新修改了律师信和中美公司信件,以便清晰明了的解释风投公司的业务性质,它是如何运作的,以及派遣一位经验丰富的高管来掌管美国公司的必要性。
 
关键点3:附上拒信,表明事实
最后,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将初次申请收到的拒绝信附在文件材料中。之所以提交这封拒绝信,原因在于表明第一位移民官漏看了许多已有的证明材料,例如公司组织结构图、员工资历等。更重要的是向新的移民官证明,尽管有如此充分的文件材料,先前的移民官仍然写下这封拒绝信是不合逻辑的。
 
案件结果:
2018年6月二次申请,一周后就顺利收到移民局的批准通知书。韩先生接到好消息后十分激动!第一次申请被拒,使他的信心大打折扣,非常担心二次申请仍受阻,赴美工作的计划和目标全部泡汤。移民局批准后我们尽快为韩先生预约了7月初领事馆面谈、准备面谈文件并进行了面谈前辅导,签证面谈过程十分顺利。
 
韩先生感谢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一路上所给予的支持和专业服务,申请中遇到任何障碍,臧迪凯律师团队总是第一时间与他进行交流沟通,给出专业分析与有效建议。韩先生表示,臧迪凯联合律所团队细致入微的专业服务,让双方合作十分愉快,并使他最终如愿以偿,赴美工作。
 
律师点评:
初次申请失败并不意味着签证的申请之路彻底被封死,被拒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因素叠加造成的。特别是在移民政策日益收紧的情况下,如果您有任何相关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法律援助。专业而有经验的律所能够针对您的个案,给出专业的分析,并对症下药,想出正确的解决方案,将您的损失减到最小甚至翻盘成功。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自1984年成立以来,34年间处理了各类疑难杂案,积累了丰富经验,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
 
*为保护客户隐私,客户姓名为化名。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0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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