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executor)是立遗嘱者在遗嘱中指定的负责处理其死后事宜(主要是财产问题)的人,在某些州遗嘱执行人叫做个人代理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院指定一个遗产管理人。 二、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1. 安排死者的葬礼; 2. 收集遗嘱认证(probate)所需的资料,比如遗嘱、生前遗嘱(living will)、委任书(power of attorney)、信托文件等; 3. 将遗嘱等文件交给当地的遗嘱认证法院(probate court); 4. 收集死者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并列成清单,予以估价; 5. 主张死者的应得利益(比如工资、债权利益); 6. 为遗产设立支票账户(checking account); 7. 通知继承人、受益人和债权人; 8. 到与死者发生关系的机构办理终止手续(比如银行); 9. 如果发生遗嘱争论,参与法院处理遗嘱争论的程序; 10. 支付葬礼费用,偿还债务,支付税务,分配遗产。 三、遗嘱执行人的指定
一般来说,你可以选择任何一个人作为你的遗嘱执行人,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大多数州的法律只会排除不满18岁的人或者犯过重罪的人,有一些州对不是本州居民的遗嘱执行人加以限制,比如要求这个人必须是亲属或者是遗嘱的主要受益人,或者这个人需要有一个履约保证(surety bond),或者只能指定本州的居民。 你选择的遗嘱执行人要实现你遗嘱的条款,要遵守州法,所以首先要谨慎、诚实,还要思路清晰、最好对数字敏感,并且对你的事务熟悉(没有利益的冲突)。需要考虑的因素还包括是否擅长与人沟通、是否住在附近等等。大多数人都指定他们的配偶或者已成年的孩子作为遗嘱执行人。一般来说,遗嘱执行人并不需要专门的法律或者财务方面的知识,如果需要这方面的帮助,可以聘请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家,从遗产中支付报酬。你的律师或者会计师也是遗嘱执行人比较好的选择。 在选择遗嘱执行人时,要和你的人选进行沟通,让他/她知道这件事,确保他/她愿意承担这项工作,并且告诉他/她你的遗嘱在哪里。 四、注意事项
1. 立遗嘱者在遗嘱中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但实际上是由法院最终任命的。如果法院对死者选择的遗嘱执行人不满,可以任命另外一个人。法院会发给他遗嘱执行人授权书(letters testamentary),这个人就有权实施一系列的行为了。 2. 遗嘱执行人可以接受或者拒绝这个责任。而且同意任职的那个人随时都可以辞去。所以你最好在遗嘱中指定一个预备的遗嘱执行人,在遗嘱执行人不愿意承担责任或者不称职的时候,可以代替遗嘱执行人。如果你没有指定预备的遗嘱执行人,法院将会予以指定。 3. 遗嘱执行人有权获得报酬。报酬的具体数额由州法律来决定,并且受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死者遗产的价值,以及遗嘱认证法院在具体情况下做出的合理决定。通常,近亲属和亲密的朋友(尤其是继承人和遗嘱的受益人)是不收取费用的。如果遗嘱执行人同时也是遗产唯一的受益人,并且遗产不用付联邦遗产税,那么这个人最好不要取得任何报酬,因为所有的酬金收入都是要支付所得税的,而作为受益人从遗产中得到的财产是免除了所得税的。 4. 遗嘱执行人要受到遗嘱认证法院的监督,比如出售不动产,要先得到法院的批准。遗嘱执行人必须为遗产的利益行事。如果他/她有职责上的疏忽,就要自己对损失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