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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请赴美临时劳务许可主要类别、流程(二)
浏览次数:4512    添加时间:2014/7/9    来源: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中国公民申请赴美临时劳务许可主要类别、流程(二)

关键词:中国公民赴美签证、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签证、申请额度、申请流程
描述:介绍中国公民申请美国临时劳务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签证签证及其申请额度和申请流程
外国公司在美分支机构管理人员(L-1A)及专业技术人员(L-1B)
(一)申请条件
一类雇主是在美已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实体(统称“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该外国公司应与在美分支机构存在隶属关系(如全资或控股等),在美分支机构连续经营1年以上。受聘者在过去3年内至少为该公司工作满1年,拟由其它国家调往美分支机构担任管理人员(如负责人、行政主管、部门经理等,适用L-1A类别),或从事需具备特殊技能的专业岗位(适用L-1B类别)。
另一类雇主是拟在美新设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该外国公司在美已租用或购置经营场所,并证明本公司有充裕资金用于在美拓展业务、支付员工薪资。
(二)申请额度
虽无具体人数限制,但申请难易程度常与外国公司自身及其在美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挂钩,经营状态佳、在美持续经营能力强,获批可能性相应增加。
(三)申请流程
1、雇主代表外籍劳务向移民局提交I-129表格。
2、移民局决定是否向雇主发放用工授权许可。
(四)居住时限
在美已有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雇用外籍劳务,其首次入境最长居住3年。在美新设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雇用外籍劳工,其首次入境最长居住1年。期满后,二者均可申请1次延期,最长再居住2年。
 

文章来源: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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