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2019
国籍:中国
受益人:彭女士
公司行业:贸易公司
中国公司:2013年成立,员工25人
美国公司:2017年8月在加州成立,员工7人
受益人职位:美国公司执行董事
本案难点:
•
美国公司经营时间短:彭女士首次L-1批准后,因为工作和家庭关系推迟了来美国的时间,直到2018年12月中才入境,接下来又是圣诞节、新年假期,等租到办公室已经是2019年1月了;
• 美国公司财务状况不佳:虽然公司2017年就成立,但没有经营,2018年税单收入为零,2019年上半年也无法扭亏为盈,公司持续亏损中;
• 美国员工管理难,流动性很大,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员工为公司服务;
• 彭女士英文不太好,又不熟悉加州当地经营环境,来美国后感觉处处掣肘,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情况比想象的要困难很多;
• 川普政策下,移民局对于L-1跨国公司经理的要求提高了许多,用最严厉的标准审理L-1申请,以前的做法很多都行不通了。
背景简介:
2018年彭女士通过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办理了L-1跨国公司经理签证,为期一年,2019年9月到期。2018年12月彭女士终于抵达加州,到了后第一时间前来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见Joseph臧律师和陈律师,详细了解L-1入境后要做哪些?如何准备延期?是否有可能帮她办理绿卡?由于首次L-1剩下时间不多,我们立即为彭女士制定了延期计划,如果公司发展良好,将为她同时申请L-1延期和EB-1C移民。
成功关键:
充分了解L-1延期及相关规定,配合律师迅速建立起公司各方面资料:
彭女士到美国后经过臧迪凯联合律所的指导,立即马不停蹄的开始租办公室、招聘员工、架构网站、财务会计、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推广等一系列活动,和律师保持了紧密联系,在资料准备上没有走弯路,了解哪些文件应该保留、资料是否达到要求、准备文件时有哪些要点、没有的部分如何用其他补强,极大缩短了资料准备的时间。彭女士孤身一人前来美国,万事开头难,但在我们律所帮助下,做到心里有数做事有条不紊;招聘员工或经营当中遇到一些问题,也随时能得到帮助,终于度过最开始的适应期。
臧迪凯律师团队提醒:在当前川普政策下,L-1难度大幅提升,补件通知(RFE)往往长达十几页,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员工学经历背景、L-1高管工作内容都要求提供十分详细的资料,高管的工作职责(Job
duties)每一条都要有相应的文件支持,例如下属员工的工作报告、高管本人制定的公司策略、带领完成的工作项目、工作报告、日常行程表等都要呈现,有时资料准备往往需要几个月时间。正是由于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熟悉L-1的最新动向,因此在准备彭女士的L-1延期时,我们是依照RFE要求在准备,耐心指导客人,用移民局的角度严格审核客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的发回给客人修改或重新准备,最终才能全面完成各项文件,递交了超过1000页的L-1延期资料,最终避免了补件直接获得批准。
组建美国团队,争取宝贵的时间冲刺公司业绩:
彭女士的美国公司主要任务是开拓美国市场,让中国公司的产品可以直接销售到美国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彭女士来到加州租下办公室后,手下并没有员工,由于L-1跨国公司经理不能是一线主管,不能自己充当销售,因此彭女士很着急,花费了很多时间先招聘中层主管,然后指导HR和销售经理组建销售团队,签署代理和合作伙伴等。针对公司财务和资金状况,彭女士经过和会计师、臧迪凯律师团队沟通,和中国母公司讨论,虽然公司持续亏损,但母公司的后续投资让美国公司有底气,最终3月到8月短短六个月,美国公司的订单量冲刺超过50万美元,能交出一份合理的半年度财务报表。此外我们也在原有商业计划基础上补充了一份详实的商业计划书。
美国公司员工也从最开始的零员工,逐步增长至7名员工,设立了4个部门,在短短六个月内步入了经营的正轨,为之后发展打下基础。
臧律师点评:L-1对于公司业绩和员工人数没有法定要求,根据各行业和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即使公司处于亏损状况,也不意味着L-1就无法通过。
彭女士在美国的工作内容界定和呈现:
彭女士原来在国内公司主管财务,来美国后作为执行董事,如何领导全公司的发展?在初次L-1申请时,移民局就质疑过彭女士的能力和工作职位,因此准备延期时,臧迪凯律师团队特别讨论了彭女士在美国的工作内容如何更好的呈现给移民局。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协助她提交了多份来自美国公司的员工工作报告,而且彭女士根据汇报内容一一进行指导和回复,以及彭女士本人的工作计划、工作行程表等。由此可见,彭女士来美国后的确在担任执行董事一职,从制定公司发展策略、公司管理团队的组建、销售渠道的拓展、产品定价、售后服务改善、成本控制与利润提升等全面领导公司运作,半年后就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符合美国公司对于高管的要求。
臧律师点评:移民局经常质疑申请人的managerial/executive职位,认为申请人从事的工作达不到L-1高管标准,尤其是小公司,公司小经常是申请人自己兼任了总经理、销售、客服、出纳等多个职务。以前仅提供公司在职证明、名片、薪资单、税单等基本文件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移民局现在的审核标准。这也是为何现在很多L-1失败的原因。
案件结果:
在经过充分的准备后,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于2019年8月递交了彭女士的L-1延期申请,选择加速审理,4天后臧律师收到了移民局email通知已批准,3天后移民局网上系统也转为批准状态,很快律所和彭女士都收到了纸质的I-797批准通知。彭女士激动异常,感叹大半年的辛苦终于值得了!她也十分感谢臧迪凯律师团队对于她长期以来的帮助,让她度过了来美国后最困难的时期。接下来继续委托凭借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尽快为她申请EB-1C移民。
臧迪凯律师团队叮咛:继EB-5之后,L-1在国内也开始流行,很多客人都希望通过L-1途径尽快前来美国。在移民局提升L-1难度后,有一部分转为了O-1杰出人才、F-1学生等。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等,国内客人对于L-1的认识基本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情况上,以为来美国开个公司,出具一些公司基本资料就能办成L-1了,有些甚至是挂靠的。在一些中介的引导下,客人不明情况就一头扎进了L-1,投资了很多资金不说,现在严苛的标准往往造成被拒,客人无法取得身份,后悔莫及。因此我们提醒打算申请L-1/EB-1C
的客人在申请前一定要多方了解,咨询律师探讨申请方案和可行性,获取正确的信息后确定自己能达到要求再开始。如果您有意办理L-1或EB-1C,欢迎联系臧迪凯联合律所预约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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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客户隐私,客户姓名为化名。
律师介绍: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法学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伙人,专精EB-1A、EB-1C、商业移民,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成员。现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前身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伙人,拥有EB-1A杰出人才1天获批、美国公司0员工L-1延期、为被拒EB-1C翻案获绿卡等众多成功案例,帮助世界各地成千上万家庭成就美国梦。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成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国投资与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签证&出入境等领域有长期研究及丰富的实务经验,14年实务,跨越语言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现加盟美国Tsang&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中美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英文网站:www.tsangslaw.com
中文网站:www.tsangslaw.cn
联系电话:1-800-985-1234(美国专线) / 86-138-1811-4320(中国专线)
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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