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持F-1签证的学生在美国留学期间,必须全日制学习,不可以工作,否则很可能受到处罚,如吊销凭证甚至勒令出境等。
尽管如此,美国的移民法并没有把F-1学生的工作通道全部堵死。F-1学生仍有六种工作许可:
1. 校内工作。学生可以在校内从事与学生服务有关的工作,而无需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局(USCIS)特别授权。只要F-1学生确保能够全时制学习且从事的工作将不会导致美国工作人员失业。
2. 由于严重经济困难而从事的校外工作。当出现无法预料、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紧急经济困难时(例如失去了经济援助,学费或生活费用的剧涨,货币价值或外汇兑换率的波动,经济担保人经济情况的突变,医药费账单,其他未料到的大笔开支,等等),F-1学生可以向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局申请半工半读。从事此类工作,每周的工作时间可以达到20小时,学校放假期间可以做全工。注意:这种工作许可只适用于已在校全日制学习至少一年以上的F-1学生。
3. 国际组织提供的见习工作。F-1学生需本人向其居住地有管辖权的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局办事处(USCIS
Office)提交申请,才可以从事符合《国际组织豁免法案》要求的国际组织提供的工作。
4. “特殊学生救助”(Special student relief)。对于那些经济支援来自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泰国或菲律宾的F-1学生而言,如果这些国家的经济危机导致他们经济窘迫,他们则可以从事校内或校外工作。必须修完一定量的学时之后,F-1学生才可以从事全日制工作。这类工作必须事先获得批准。
5. 课程实习锻炼。课程实习是“已制定的课程安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读于高等学院、综合性大学、艺术学校或神学院的F-1学生有资格向专门学生顾问(DSO)申请参加课程实习锻炼项目。锻炼项目的形式可以是交替式工作学习、合作教学或根据赞助单位和学校签订的合作协议而提供的其它必要的见习或实习科目。F-1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必须已在校全日制学习至少一年以上,且他们所参加的项目必须和他们的主要学习领域直接相关。
6. 可自由选择的实习锻炼。在与其主要学习领域直接相关的课程学习期间或完成时,F-1学生可以申请总计长达12个月的实习许可。此类实习锻炼必须在F-1学生完成学业后的14个月内结束。进行英语语言学习、基础课程或高中课程学习的学生不具备获得这种工作许可的资格。此种工作许可仍需要向专门学生顾问(DSO)提出申请。
由上可知,F-1学生必须事先了解自己能够获得哪些工作许可,才可以在美国留学期间进行工作。切忌操之过急,否则受到处罚,那就得不偿失了。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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